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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材会展
会展名称: 第七届中国(寿光)国际蔬菜科技博览会
布展时间:  
展览时间:  
会展地址:   寿光国际会展中心
主办单位:   农业部 科技部 商务部 中国贸促会 国家环保总局、国家质检总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国家外国专家局、中国农业科学院、国家旅游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山东省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山东省农业厅、外经贸厅、科技厅、中国贸促会山东省分会、省环保局、省供销合作社、省农业科学院、省外国专家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旅游局、潍坊市人民政府、寿光市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  
支持单位:  
媒体支持:  
会展介绍:   中国(寿光)国际蔬菜科技博览会是经国家商务部正式批准的年度例会,是国内唯一的国际性蔬菜产业品牌展会,每年4月20日—5月20日在著名的中国蔬菜之乡—寿光举行,展会主展区面积达15万平方米,设主题展馆、生资展馆、农产品展馆、种植展馆等八个展馆,室内展览厅面积6万多平方米, 1200个展位。2000年以来已连续成功举办了六届,在国内外农业及农资等相关行业领域产生了巨大影响,党和国家领导人胡锦涛、吴邦国、吴官正、李长春、回良玉等先后到会视察并给予了高度评价。2005年的第六届菜博会,吸引了世界上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2800多名外、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的250多个团体参会参展,参观人数达106万人次;签约投资项目117个,签约额达96.7亿元,订单及现场贸易额达154亿元。 第七届中国(寿光)国际蔬菜科技博览会将于2006年4月20日—5月20日如期举行(农副产品及农资产品展销时间4月20日—5月7日),大会以“绿色·科技·未来”为主题,同期还将举办第二届中国(潍坊)农产品贸易洽谈会、海峡两岸农产品及农资展销洽谈会、第三届蔬菜文化艺术节及中国蔬菜产业专题论坛。现室内外展位及广告招商工作已全面展开,欢迎各地政府、农业组织及企业组团参展,开展宣传推介活动。诚邀国内外广大客商及业界人士加盟协办,参展参会,交流信息,共谋发展! 参展范围:种子苗木、肥料农药、农膜农机、园艺设施、温室材料、蔬菜瓜果、食用菌、高新技术成果项目、日用食品、农产品及加工产品、其它相关行业产品。
参展方位:  
参展费用:   主展区总面积150000平方米,室内展厅8个共6万平方米。 室内展位1000个,室外展棚及光地1万平方米。 A展厅:3m×3m(150个) □8000元/个 □5000元/个 6m×3m特装6个 B展厅:3m×2m(300个) □6000元/个 □4000元/个 □3000元/个 特装展位:□10000元/个 F展厅:3m×3m(250个) 整体订出 每个参展单位可办4个参展证(贴2寸彩照)、1个车证。 每个展位提供:桌子1张、凳子2个、220V电源 室外展棚:3m×3m 500-6000元/个 室外光地:10000m² 50-200元/ m² 9m²起租 注:室外展位除电源外,不提供其他任何设施,如有需要可租赁。
会展服务:  
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山东·寿光国际会展中心(国家级蔬菜高科技示范园内)
电话:0536-5678217
手机:
传真:0536-5678213
联系人:刘小姐 张先生 王先生
Email:zsb@intvegetalbe-fair.com
备注:   第七届中国(寿光)国际蔬菜科技博览会的展位展览时间为2006年4月20日至5月7日,参展人员请注意以下事项: (1)需大会组委会统一安排食宿的参展人员,须于4月19日前到寿光市供销社宾馆接待组报到,由接待组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2)参展人员须在4月17日前,凭展位费收据到会展中心三楼招商部办理参展证、车辆通行证(每单位限办一辆,4月20日下午到招商部领取)。 (3)本届菜博会布展时间为4月17日至4月19日,撤展时间为5月8日。从4月21日到5月7日,上午8:00开馆,下午5:30闭馆,中午不闭馆。参展人员须每天上午7:30入馆。 (4)4月20日上午9:00举行开幕式暨大型文艺演出,参展人员务于早6:00前到寿光市供销社宾馆集合,统一乘车,7:00前到达主会场,在各自展位就位。组委会为每个展位免费提供一张面值380元的开幕式入场券。另有需要者,请到招商部联系购买,价格优惠。 (5)各参展团(单位)负责本参展团(单位)的参展秩序,并佩戴大会统一印制的证件出入展厅。 (6)各参展团(单位)将展品、样品、车辆在指定位置停放,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与资料,不要在本工作区以外作业,禁止开展与展示内容无关的活动。 (7)布展施工应自觉维护公共设施,禁止在展厅内的门、窗、柱、地板、展板、展架上钉钉、凿洞、涂写,损害展厅设施和展具。 (8)未经允许不得在展厅内悬挂旗帜、汽球、风筝、横幅、条幅等物品。 (9)参展人员自觉加强对电脑网络、电子屏幕和通讯设施的保护。 (10)所有参展团(单位)应保障公共区域畅通无阻,不堆放杂物,保持清洁卫生。 (11)禁止将展位转租、转卖或转让给其他任何单位。 (12)展厅内严禁明火作业,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放射性物体和装置,不得使用酒精炉、电炉、烤箱等。 (13)参展人员应服从大会统一指挥和安排,凡组织较大活动,应事先报招商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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