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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雕塑的自律与他律

来源: 宁波晚报 作者:张枫逸 日期: 2016-7-1 10:54:03
只是,公共雕塑作为城市公众空间的一部分,就要接受公众的审视和评判。这就要求作品创作不能一味地天马行空,信马由缰,而必须符合传统意义上的审美观念,考虑多数公众的心理感受……

中国园林网7月1日消息:近日在王府井商圈出现的一个少年半裸雕塑引发网友热议。“小男孩”下半身衣不遮体,时有过往行人会故意触摸“少年”的私处取乐。另外,常营一家购物中心楼下也有让人吐槽的雕塑作品。这些塑像的尺度有些超乎寻常,而且多数人认为塑像本身的“美感不足”。6月30日《北京青年报》

近年来,我们身边的公共雕塑逐渐多了起来。一方面,一些城市决策者热衷于此,希望迅速提升城市知名度,以最快速度让城市光鲜起来;同时,不少商圈希望通过摆放雕塑提升卖场品位,为消费者营造好的艺术氛围和购物体验。不过,在增加城市街头景观、丰富居民精神享受的同时,一些雷人雕塑也屡屡引发争议。此前,乌鲁木齐18米高“飞天”雕塑被指丑得吓人,郑州一座袒胸露乳的小猪雕塑则被网友质疑为“耍流氓”。

艺术本就是多元的,每个作者都有创新的权利和自由。从雕塑创作的发展来说,我们乐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局面。再者,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些外人认为无厘头的作品,却也蕴含着作者想要表达的东西。只是,公共雕塑作为城市公众空间的一部分,就要接受公众的审视和评判。这就要求作品创作不能一味地天马行空,信马由缰,而必须符合传统意义上的审美观念,考虑多数公众的心理感受。

中国雕塑院院长吴为山,曾用十六个字概括对城市雕塑的理解,“一目了然,回味无穷,雅俗共赏,喜闻乐见”,前面八个字谈的是艺术性,后面八个字讲的是公共性。城市雕塑作为一件公共艺术作品,就不能只是创作者孤芳自赏的小众作品。从某种意义上讲,雕塑作品本身没有好与坏,只有摆放场所的合适不合适。一些作品放在艺术馆展出,会引来参观者的惊叹,而放到街头,人们更多的则是惊讶。

城市公共雕塑,被称为城市的管理者、雕塑家、开发商、公众四个方面在城市公共空间的博弈,最好的结果当然是找到各方利益与诉求的最佳契合点。要想做到“雅俗共赏,喜闻乐见”,首先需要雕塑家们具有自律意识。自己的作品成为公共雕塑,肩上就多了一份社会责任。创作者需要充分考虑雕塑的位置、受众群体,与周围建筑的协调性,以及城市的特色等因素,在艺术特质与贴近群众之间找到平衡点,让自己的表达欲望能够引起更多人的心灵共鸣。

同时,他律也是很有必要的。公共雕塑不能闭门造车,而应集思广益,充分征求社会意见。正如艺术评论家周文翰建议,引用两级评审制度,由各界专家组成专业评审组,从备选方案中评选出入围者,再征求民意选出获胜者。只有让公众参与其中,遴选出来的公共雕塑才是真正姓“公”,才会得到人们的认同和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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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波晚报)

编辑:罗汉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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