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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大发:不辱历史使命 不负时代重托

个人简介:

谢大发,男,1938年1月出生。1964年湖北大学毕业后分配到中共中央农林政治部,1971年从“五七”干校回京,先后在农林部、林业部工作。1984年11月调任林业部公安局副局长,1993年1月至1998年3月担任林业部公安局局长。

谢大发

谢大发

30年前,经国务院同意,原林业部成立林业公安局。以此为标志,我国森林公安一体化、正规化建设开始起步,掀开了森林公安发展的历史新篇章。30年间,森林公安从小到大、由弱变强,已发展成为一支具有武装性质、兼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稳定的重要执法力量。近日,记者走访了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三任局长,与他们共同回顾森林公安走过的不平凡的发展历程。

30年前,国家为何组建林业部公安局?新组建的林业部公安局经历了哪些不为人知的风雨历程?又有哪些感人的故事?近日,亲身参与林业部公安局组建的老局长谢大发,在接受《中国绿色时报》记者采访时,回顾了森林公安初创时期不平凡的历程。

应运而生一根针穿起千条线

“森林公安在林业发展中功不可没。”76岁的谢大发虽已退休多年,却依然关心和关注着森林公安事业的发展,因为他的大半生都在为森林公安事业奉献满腔热情。

谢大发回忆,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林业为国家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但到了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一些地方分林到户,乱砍滥伐开始出现,有的地方甚至出现大规模哄抢林木的事件,林区治安秩序一度十分混乱。

1979年1月,国务院在《关于保护森林制止乱砍滥伐的通知》中明确提出要建立林区派出所,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林区治安;1980年12月,林业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司法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在重点林区建立和健全林业公安、检察、法院组织机构,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为制止乱砍滥伐歪风,1981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中,进一步提出林区要抓紧建立和健全林业公检法机构。

在谢大发心中,从这一时期开始,森林公安便进入一个加快发展和逐步完善的阶段。当时,全国林业公安民警已经超过2万人。林业公安队伍建设发展、信息沟通、案件督查、规范管理等工作,都急需要一个统一的机构来主管和服务于全国林业公安工作。

1984年初,林业部和公安部联合向国务院写报告,请求在林业部组建公安局,并纳入公安部序列,统一管理全国林业公安工作。1984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劳动人事部下发通知,同意成立林业部公安局。自此,林业部公安局这根“针”,串起了各地森林公安这数千条“线”。

明确体制在探索中破解难题

谢大发感慨:“当时对我们大多数人来说,都是林业公安的新兵。”1984年11月,谢大发被任命为林业部公安局副局长。“林业部公安局成立之初,全局干部全部到位仅有22人,而且多数干部都没有从事过公安工作。总的来说,我们边干边总结经验,也就是摸着石头过河。”

他回忆,受历史影响,各地森林公安普遍存在职责定位不明,行政、事业、企业编制并存,机构设置不统一,民警干部居少、工人身份居多,队伍文化素质较低,以及经费渠道不畅、装备落后等问题。这些问题,都需要当时新组建的林业部公安局逐一进行破解。

1985年,林业部、公安部在昆明联合召开林业公安工作会议。谢大发说,这次会议是林业部公安局成立后的第一次重要会议,会议明确了林业公安工作是公安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明确了林业公安机关是公安机关的组成部分,是公安机关派驻林区的治安和刑事侦查力量,重点任务是打击毁林违法犯罪。

虽然这次会议明确了林业公安的职能,但并没有确定具体的管理体制。直至1986年,林业部公安局和公安部政治部在成都联合召开全国林业公安政治工作会议,明确对林业公安机关的领导干部实行上级林业公安机关协助林业主管部门下管一级的制度。自此,森林公安正式确定了由林业、公安部门“双重”领导,上级森林公安协管的管理体制,并一直沿用至今。

完善权责为正规化筑牢基石

“我的一生与林业公安有缘,我一直见证着林业公安逐步走上正规化、职业化、现代化之路。”谢大发自豪地说。

谢大发在林业部公安局担任局长的5年中,经常深入基层了解实情,发现问题,解决难题。最值得他欣慰的是,他和同事们为基层做了几件事:

1992年,林业公安列入人民警察警衔授衔范围。当时林业部部长高德占、副部长徐有芳,公安部副部长俞雷为林业公安民警授衔。

1993年,根据林业部汇报和人事部下达的转干指标,林业公安系统1.1万以工代警人员陆续完成身份转换,为顺利推进授衔工作奠定了基础。

1994年,南京林业学校改建为林业部南京人民警察学校,之后又相继挂牌成立林业部南京警官培训中心、长春林业公安培训中心,成为培养森林公安预备警官和提升民警综合素质的摇篮。

1998年,修订后的《森林法》首次在法律层面明确了森林公安的职责定位,统一了森林公安名称。同时,国家林业局授权森林公安机关代行林业行政处罚权。

协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部门,出台了森林、野生动物案件管辖范围及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司法解释等,为森林公安执法提供了依据。

谢大发说,上述政策已成为森林公安正规化建设的基石,并在森林公安发展历程中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

忠实履职绿色铁军尽显风采

谢大发告诉记者,针对组建之初林区治安形势严峻、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压力大的情况,林业部公安局一边抓队伍建设,一边抓执法打击和治安防范。我们积极推广基层好的经验,提出了以“三情”即山情、林情、社情,以及“四网”即群防群治网络、边界联防网络、案件协查网络、情报信息网络为核心的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探索摸索了一条顺应森林资源保护需要、独具林业公安特色的基层基础建设道路。同时,在各级党委、政府和林业、公安部门的领导重视下,经过全国林业公安民警的共同努力,通过持续不断地组织开展“严打”和“专项”斗争,林区治安形势实现逐步好转,保障了林业建设的顺利推进。

谢大发说,我国森林公安有很多自身的特点和长处,所承担任务的范围也要比想象中大很多,比如东北、内蒙古大面积国有林区的林业公安机关除了担负森林资源保护任务外,还承担着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的任务。当时,中央领导同志到林区视察工作,都是林业公安具体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采访结束时,谢大发衷心希望广大森林公安民警,特别是年青一代森林公安民警,要更好地肩负起历史使命,在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保障国家生态环境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建设美丽中国和促进林区和谐中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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